【摘要】气候变化与产业结构之间存在关联性,将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综合决策在应对气候变化和产业结构调整领域进行落实是迫切的现实需要。地方应对气候变化产业结构调整立法是系统地、综合地、低成本地解决社会现实问题的可行路径。在应对气候变化产业结构调整耦合立法中,应对气候变化与产业结构调整体现为目标与手段的关系,强调以社会利益为本位。可视其为生态化的产业结构调整地方立法,是一系列地方性法规和规章的集合体,是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合理制度创新。江苏应对气候变化产业结构调整立法的初步制度设计应包括:建立产业分类制度,明确相关各方的权利与义务,构建透明的产业决策制度,设计合理的决策风险评估机制,制定可操作的市场交易规则,完善激励与法律责任制度,确立法律间的协调机制。
【关键词】
《阅江学刊》 2015-07-02
《阅江学刊》 2015-07-02
《现代制造技术与装备》 2015-07-02
《阅江学刊》 2015-07-02
《科技资讯》 2015-07-16
《潍坊工程职业学院学报》 2015-07-10
《科技资讯》 2015-07-16
《数字家庭》 2015-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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